> 文章列表 > 行政复议范围一般有哪些

行政复议范围一般有哪些

行政复议范围一般有哪些

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:

1.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,如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、暂扣或吊销执照、行政拘留等。

2.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。

3.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、执照、资质证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、中止、撤销的决定不服的。

4.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、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。

5.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。

6.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包合同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。

7.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、征收财物、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。

8.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、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,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。

9.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、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。

10.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。

以上是行政复议的基本范围,具体情形可能因地区、时间和具体案件而异。
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
行政复议的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?

行政复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有哪些?

行政复议范围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是什么?